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有关要求,更好服务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我校接到关于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以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照通知条件,认真组织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候选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审组
组长:张晖
副组长: 孔祥洪 李文果
成员:周璐 狄崇刚 马洪韬 周幸 金明 孙思宇
二、评选工作程序及评选办法
1、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求职补贴候选对象领导小组。
2、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8.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3、学校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设立专栏、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为毕业生进行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讲解和申请指导,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详细讲解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通知到位、应知尽知。
三、公示名单
朱德磊、甘信超、孙金瑞、孙小宇、张家硕、陈诗慧、李石、孙明月、魏雨轩、王真真、葛祥庆、王浩伍、王淑慧、许广俊、程家慧、张珺傑、徐蕊蕊、殷涛、李艳玲、葛祥贺、沈国丽、张建成
公示时间:9月8日—15日。
如对以上22人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枣庄市南方技工学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32-5550606;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荆河街道平行北路2828号。(邮编:277500)
枣庄市南方技工学校
202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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